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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收購黑莓最高百億美元 知識產權占一半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2013年8月15日晚間消息,知識產權投資銀行MDB Capital Group CEO克里斯?馬爾萊特(Chris Marlett)周三表示,黑莓公司近萬項專利資產至少價值20億到30億美元。 黑莓本周一表示,公司董事會已成立特別委員會,探索多種戰(zhàn)略選項,以提升價值并擴大規(guī)模,加速黑莓10平臺的發(fā)展。這些戰(zhàn)略選項包括組建合資公司、戰(zhàn)略合作或聯盟,以及出售公司或其他可能的交易等。 美國科技博客AllThingsD周三發(fā)表文章稱,當前黑莓在潛在收購者眼中的價值越來越小。首先是智能手機業(yè)務陷入困境,而姍姍來遲的黑莓10操作系統也未能獲得忠誠用戶的青睞。此外,在全球擁有5500萬用戶、且倍受好評的黑莓信息服務也受到了WhatsApp等新生代應用的威脅?! ∠啾戎?,黑莓多年來積累的專利卻成為公司極具價值的資產之一。黑莓當前擁有5236項有效的美國專利,以及約3730項有效的專利應用。馬爾萊特在接受AllThingsD采訪時稱,這些專利至少價值20億美元至30億美元。 馬爾萊特說,如果這些專利被某家財團以某種形式的交叉授權協議而獲得,那么這些專利價值20億美元至30億美元。但如果黑莓被某一家企業(yè)所收購,那么這些專利的價格將更高。馬爾萊特說:“如果有企業(yè)競購,它們的價值可能高達40億美元至50億美元。” AllThingsD認為,與數年前相比,如今出現幾家企業(yè)積極競購黑莓的可能性已經不大。馬爾萊特還稱:“這可能是當前最后一筆待售的大規(guī)模無線專利組合,短期內不太可能再出現如此規(guī)模的無線專利組合待售。因此,相信黑莓這次會吸引廣泛的興趣。” 當前業(yè)界普遍認為,可能對黑莓知識產權感興趣的公司包括:谷歌、蘋果公司、三星和微軟。馬爾萊特認為,前三家公司可能只對黑莓的專利感興趣,而微軟則是一張“百搭牌”,可能會對其他更多的資產感興趣。 馬爾萊特最后稱:“黑莓仍是一家出色的企業(yè),業(yè)務遍及全球。像微軟這樣的企業(yè)可能出價40億美元至50億美元收購黑莓知識產權以外的其他資產,額外還需要為知識產權支付40億美元至50億美元,意味著總收購價格可能80億美元至1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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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缺錢 拿知識產權質押貸來百萬
版權、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這些聽起來很“虛”的東西,竟然可以抵押貸款?成都推行了“政府擔保資金+服務機構(擔保)+銀行+評估”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方式。也就是,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通過成都生產力中心設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項擔保基金,然后銀行按照一定比例放大為生產力中心提供貸款授信額度。四川菲博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羅濤就抓住了這個機會,2011年,公司通過知識產權質押擔保,成功獲得了銀行貸款100萬元。企業(yè)增加了流動資金,當年就實現了銷售收入的大幅增長。和菲博斯一樣,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卻由于資金短缺而面臨發(fā)展困境,這樣的情形在創(chuàng)業(yè)初期的科技型企業(yè)中并不少見。而成都為破解這一困境,通過政府設立專項擔保基金探索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相關政策體系,這在羅濤看來“解決了一個很大的難題”。對于初創(chuàng)的、科技型企業(yè)來說,這個政策讓知識產權變現,解決了企業(yè)的資金難題,使企業(yè)“錢途”更加光明。2009年,成都市被確定為第二批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城市。據統計,目前成都共計99家(次)企業(yè)用106件發(fā)明專利、255件實用新型專利、11件商標、48件軟件著作權從26家商業(yè)銀行獲得授信和貸款金額累計達到30.9億元,其中已實施貸款8.5億多元。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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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上半年批捕涉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1428件2176人
【原標題: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一盯到底】今年是《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綱要》實施五周年,為充分展示五年來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取得的成效,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推動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深入有效實施,本報從今日起陸續(xù)推出“知識產權保護特別報道”,敬請關注。正義網電(記者徐日丹)為牟取利益,身為防水材料經營者的劉某,將假冒名牌防水材料出售給施工工地。日前,陜西省西安市閻良區(qū)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對劉某作出批捕決定。記者采訪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始終保持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打擊的高壓態(tài)勢,共批捕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1428件2176人,起訴2253件3805人。今年是我國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五周年。據了解,近5年來,在每年的工作計劃中,最高人民檢察院都將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列為檢察機關的重點工作,切實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綱要》。各級檢察機關認真履行對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依法對有關刑事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jiān)督的職責,辦理了一大批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刑事案件。2008年至2012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11723件19786人,提起公訴17062件29481人。記者采訪了解到,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形勢嚴峻,呈逐年遞增趨勢。此類犯罪主體以自然人為主,共同犯罪特征明顯;發(fā)案的地域性特點明顯,經濟發(fā)達區(qū)域發(fā)案量居高不下;作案手段隱蔽、日趨專業(yè)化,查處難度大;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以侵犯商標權犯罪最為突出,約占全部案件的八成。為了有效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2008年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有關部門先后出臺了3個涉及懲處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司法解釋文件,指導各級執(zhí)法司法部門在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中準確適用法律,統一司法尺度。高檢院偵查監(jiān)督廳有關負責人指出,我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法律體系基本完善。但在實踐中,由于行政執(zhí)法部門和刑事司法部門銜接不夠順暢,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現象仍時有發(fā)生。為此,各級檢察機關偵查監(jiān)督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中的“兩法銜接”,發(fā)現行政執(zhí)法機關該移送不移送、公安機關該立案不立案的,要“一盯到底”,確保對案件移送、受理和立案等情況的全程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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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3種專利申請受理量突破百萬件
2013年08月02日13:55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2013年上半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受理3種專利申請101.2萬件,同比增長18.1%。其中,發(fā)明專利申請31.6萬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39.7萬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29.9萬件,同比分別增長22.5%、25.6%和5.7%。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3種專利申請分別占總量的31.2%、39.2%和29.6%。整體呈現出專利申請受理總量增速放緩,國內發(fā)明專利申請增長明顯,國內發(fā)明專利申請中職務申請占比超8成的特征。 在受理的發(fā)明專利申請中,國內申請25.6萬件,同比增長27.4%,占發(fā)明專利申請總量的81.0%;國外申請6.0萬件,同比增長5.3%,占發(fā)明專利總量的19.0%。國內發(fā)明專利申請中,職務申請20.9萬件,占81.6%;非職務申請4.7萬件,占18.4%?! ∩习肽辏瑖抑R產權局共授權專利67.2萬件,同比增長26.8%。其中,發(fā)明專利授權10.9萬件,實用新型專利授權36.5萬件,外觀設計專利授權19.8萬件,同比分別增長1.9%、55.3%和5.3%。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3種專利分別占授權總量的16.2%、54.3%和29.5%。 在授權的發(fā)明專利中,國內授權7.3萬件,同比增長4.3%,占總量的67.0%;國外授權3.6萬件,與去年基本持平,占總量的33.0%。國內發(fā)明專利授權中,職務發(fā)明授權6.5萬件,占89.0%;非職務發(fā)明授權0.8萬件,占11.0%。相關專家表示,與去年同期相比,我國上半年專利申請與授權呈現出如下特點:專利申請受理總量增速較去年同期明顯放緩,但國內發(fā)明專利申請增長明顯,同比增速較去年同期上升5.6個百分點,國內發(fā)明專利申請占總量的比重超過8成;國內發(fā)明專利申請中職務發(fā)明所占比重超過8成,國內職務發(fā)明專利申請中,企業(yè)申請所占比重連續(xù)7年穩(wěn)定在7成左右;發(fā)明專利授權量小幅增長,實用新型專利授權量增速迅猛。(知識產權報通訊員 劉磊 劉增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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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知識產權官司贏來億元訂單
2013年08月01日06:45 來源:新華日報 作者:邵釜明 趙曉勇 本報訊 耗時1年多、轟動全球汽車業(yè)界的“上海一家電子有限公司提請汽車頂置天線專利無效”案,經過多次答辯和審理程序,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前不久作出審查決定:維持該專利權有效。 “沒想到,一場關于知識產權的官司,給我們增加了近億元的產品訂單。”蘇中集團董事長蔣小平說。這兩年,蘇中集團車載天線國際市場占有率上升至15%,該集團也成為全球最大的車載天線制造商?! ?年前,蘇中集團以侵犯汽車頂置天線外觀設計專利權為由,對某國際知名品牌汽車制造商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500萬元。蘇中集團代理律師程化銘說,上海這家公司是該知名品牌汽車制造商的天線供應商,其隨后啟動的專利無效程序,目的很簡單,免除專利侵權責任的“最簡單辦法”就是嘗試提請相關專利無效?! 榻B,蘇中集團的車載天線產品長期被國內外多家制造企業(yè)侵權,“每發(fā)明一個產品,不久后國際市場上就會冒出同類產品,價格則便宜許多。”起訴使用侵權天線產品的汽車制造商,如果獲得法律支持,汽車制造商除需支付侵權費用外,若得不到專利所有權人的授權,相關汽車車型還將被召回,有關生產線也將面臨停產?! ?ldquo;在制造業(yè)領域,外國人總批評我們不會創(chuàng)新,只會克隆。中國企業(yè)在國際市場上也屢次因知識產權問題成為被告,吃足了苦頭。”蔣小平說。這次,蘇中集團發(fā)起訴訟不僅是為了維權、“出口氣”,更希望借此機會呼吁中國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才能贏得尊重,擁有知識產權才能贏得市場話語權。做仿制、代加工等只能在產業(yè)鏈的低端苦苦支撐,很容易被市場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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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JEEP”品牌網店售假被查:案值7400萬
日前,陽江市公安機關成功打掉利用網絡銷售假冒“JEEP”品牌服飾的犯罪團伙2個,搗毀生產窩點3個、倉儲窩點4個,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查獲假冒“JEEP”品牌牛仔褲、休閑褲33360條,半成品1200條,電腦10臺,總涉案值達7400萬元?! ?月6日,陽江市公安局獲悉線索:有人涉嫌在阿里巴巴、淘寶等網站開網店,大量銷售假冒商標服飾。辦案民警通過網上偵查、網下調查,發(fā)現的確有兩名男子在陽江市涉嫌制售假冒服飾。經過一個多月的偵查,專案組最終鎖定制售假冒服飾主要犯罪嫌疑人陳×宇(男,24歲,陽東縣人)、鄭×林(男,31歲,江城區(qū)人)?! ∞k案民警偵查發(fā)現,兩名犯罪嫌疑人自己聯系廠家購買制衣材料,分別委托制衣廠加工,并以每件17元左右的價格按照貨主提供的樣式圖片生產,掛上其預先購買的假冒商標吊牌,最后按照網上訂單發(fā)貨。犯罪嫌疑人白天基本足不出戶,偶爾去工廠看看制衣的進度。他們點點鼠標,成千上萬條假冒“JEEP”品牌牛仔褲就銷遍全國各地?! ?月10日上午7時許,陽江市公安機關出動警力96人,兵分8路,同時對2個網上銷售點、3間存儲倉庫和4間生產廠進行突查,最后抓獲9名犯罪嫌疑人?! 》缸锵右扇岁?times;宇、鄭×林都是80后青年,兩人高中畢業(yè)后都在廣州的服裝廠做過工,便開始嘗試創(chuàng)業(yè),開實體店租金貴、客源少,無利可圖。2012年6月,兩人分別轉戰(zhàn)網絡,開起了網店。在經營中,兩人發(fā)現自創(chuàng)的品牌少人問津,反而很多假冒大品牌的服飾很受歡迎,于是兩人開始制假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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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商標遭多方搶注 申請商標注冊應先下手為強
商標名稱:微信商標類別:第38類/電信及通信服務商標申請人:北京聯智昭陽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騰訊公司案例:微信是騰訊公司新推出的聊天工具,2011年1月21日正式推出后,搶注商標的個人和機構不在少數。據了解,目前被搶注的“微信”商標,通過公示且正式獲得商標注冊證的已有18個,已進入初審公示期有29個,而這些商標的所有權無一為騰訊公司所擁有。特別與自身業(yè)務關聯度最大、也是最關鍵的第38類/電信及通信服務,騰訊公司也極有可能保不住。據了解,騰訊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遞交了第9類和第38類的“微信”商標申請;而就在一個星期之前的2011年1月17日,北京聯智昭陽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搶先一步申請注冊了第38類的“微信”商標,由此造成騰訊公司這兩個商標被駁回。根據商標法的定義,第38類即電信類別是指“至少能使二人之間通過感覺方式進行通訊的服務”,其包含有兩個子類,分別是3801(進行播放無線電或電視節(jié)目的服務)和3802(通訊服務)。目前聯智公司已經拿到的部分商標權(“電視廣播、新聞社”)屬于3801,其專用權期限為2012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7日。而“通訊服務”由于騰訊提出異議,所以目前處于待審核狀態(tài)。如果騰訊拿不到這個類別的商標,將直接影響到騰訊微信的運營。案件關鍵詞:商標搶注商標搶注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商標搶注是指在原商標所有者之前注冊該商標以獲取經濟利益的競爭行為。而廣義上,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注冊的行為,以及將他人的創(chuàng)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企業(yè)名稱和字號、著作權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行為,也應視為商標搶注。分析啟示:第一,市場未動、商標先行。企業(yè)在設計開發(fā)新產品時,應同步考慮并實施商標的申請注冊,特別是自身產品所屬的類別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類別都應提前申請,盡早獲得商標專用權。而當該商品和商標達到一定知名度時,還應在與該商標類似或非類似商品類別上進行防御注冊,以免受職業(yè)商標炒家的搶注而侵害自身權益。第二、加強商標監(jiān)測并及時提出異議。企業(yè)應密切關注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商標公告》,或委托商標代理組織進行市場追蹤監(jiān)測,如發(fā)現相同或近似商標,應及時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異議。根據《商標法》規(guī)定,對初審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而對于已經注冊的商標,權利人認為是被他人惡意搶注的,可以自該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申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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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罐之爭昨日開審,王老吉三駁加多寶
被稱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的王老吉與加多寶涼茶紅罐裝潢權之爭,昨天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公開審理。庭審期間廣藥集團認為,紅罐裝潢與王老吉涼茶不可分離,要求加多寶停止使用與紅罐裝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裝裝潢,賠償經濟損失1.5億元等訴訟請求;加多寶方面則反駁稱,鴻道集團首創(chuàng)將紅色作為涼茶包裝裝潢主色,陳鴻道作為專利權人獲得了紅罐涼茶的外觀設計專利。在昨天的庭審中,雙方圍繞三個焦點唇槍舌戰(zhàn)。有意思的是,由于兩家企業(yè)分別提起訴訟,在兩個案子中互為原告和被告,所以法庭上沒有原告被告席,而是貼上了企業(yè)的名字。據了解,此次紅罐裝潢權案件,從2012年7月6日正式立案至今開庭,持續(xù)了近10個月之久。焦點一:紅罐設計究竟屬誰?庭審現場,加多寶的代理律師認為,涼茶紅罐包裝由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設計,并于1997年申請專利,加多寶對紅罐擁有裝潢權。對此,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代理律師反駁稱,紅罐包裝是不是陳鴻道設計,陳鴻道以自己身份設計還是受鴻道集團委托設計等問題目前無法證實,陳鴻道一直棄保外逃,目前尚未歸案無法出庭。另外,設計并不產生裝潢權,裝潢權保護的基礎是裝潢權對于經營者的標識功能以及其背后所代表的商譽,這種功能只有在投入商業(yè)使用后才能產生。據稱,早在1995年加多寶與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已明確約定授權鴻道生產經營紅色罐裝、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如果沒有所有權,又何來授權?雙方協議約定的涼茶包裝為紅罐,而非黃罐、綠罐,這表明并不是像加多寶所說的陳鴻道獨創(chuàng)設計了紅罐包裝,使用紅罐屬于合同約定,紅罐包裝的選擇設計是在此協議框架下進行的。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代理律師還認為,鴻道集團作為商標租賃方,繞過商標所有者廣藥直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這種行為并不合法。并且,專利的有效期是十年,加多寶所提供的紅罐專利設計證書上的專利已經過期,沒有法律效力。焦點二:王老吉涼茶如何成為知名商品?加多寶方面提出,自己在17年里投入資金進行品牌推廣,做大了紅罐王老吉涼茶,本案的知名商品是由加多寶公司生產的紅罐涼茶,該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包裝、裝潢受法律保護。王老吉方面則提出,王老吉涼茶始創(chuàng)于公元1828年,1992年,王老吉商標被評為廣東省著名商標。也就是說,在1995年廣藥授權鴻道集團使用“王老吉”商標前,王老吉涼茶已是知名商品。2009年,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局作出《關于認定“王老吉”商標為馳名商標的批復》,認定廣藥集團“王老吉”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師指出,根據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加多寶對“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至2010年5月2日終止,此時加多寶公司才逐步推出一面是“王老吉”一面是“加多寶”品牌的涼茶,以及現在銷售的雙面“加多寶”品牌涼茶。這些產品至本案起訴之日2012年7月短短兩個月,談不上是知名商品。他還認為,在本案商標許可期間,加多寶公司只是受托加工者,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產品制造者”和“生產者”,不是裝潢的使用者,法律意義上的“產品制造者”和“生產者”是廣藥。“王老吉”商標及裝潢標識在涼茶上,消費者認為該涼茶來自于廣藥,當然也認為是廣藥在使用該裝潢。焦點三:商標和包裝裝潢能否分離?在“設計說”、“使用說”等方面的辯護后,加多寶還提出了“分離說”,認為商標和商品的包裝、裝潢是獨立的,受不同的法律保護,廣藥只能拿回商標,紅罐包裝、裝潢仍屬加多寶所有。對此,王老吉代理律師認為,“特有的包裝、裝潢”必須與“知名商品”相結合才能產生包裝、裝潢權,也就是說,紅罐必須與王老吉涼茶相結合才能產生裝潢權。各種商業(yè)標志包括商標、商號、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在內,共同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識別體系,由此建立起的商譽是統一的,而不是分裂的。商標與包裝、裝潢不可分割的觀點,得到了國內相當一部分法學專家的認同。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蔣志培認為,“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裝潢與該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當一個有注冊商標的知名商品形成后,它便具備完整性與統一性,其特有的包裝、裝潢在很大程度上將通過商標在消費渠道中形成認知并建立商譽。在商標權屬明確的前提下,該包裝、裝潢不應與商標權割離,如果把紅罐剝離給另外一個品牌,勢必會為消費者帶來混淆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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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酒”字樣不應作為商標注冊
“國酒茅臺”商標注冊事件,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和熱議。目前,商標法修正案草案正處于審議階段,從學理上對這一事件展開一番探討,實為必要。筆者認為,“國酒茅臺”商標不能注冊,因為其在以下方面嚴重違反了商標法的法理,一旦注冊必將引發(fā)商標法的法理危機,使商標注冊制度陷入形式合法但實質不合理的尷尬。第一, 它違反了商標商譽不是注冊的產物,而是市場經營必然結果的法理。商標和商譽好比是一對連體嬰兒,保護商標的本質就是保護其上累計和附加的商譽。但商標商譽并非注冊的產物,而是市場經營的必然結果。商譽是商標權人通過使用商標和消費者反復博弈的產物,是注冊人和消費者圍繞著商品質量和其他聲譽特征所形成的承諾性契約。但“國酒茅臺”商標注冊,是試圖通過注冊的力量來獲得“國酒”的商譽。且不論其是否違反了競爭的要求,如果其能夠得注冊,必須使商標注冊機關從一個為商標使用提供起點的保護機構,蛻變?yōu)橐粋€商譽的分配機構,從而使注冊制度陷入合法化危機??v觀世界上品牌價值較高的商標,如“可口可樂”、“谷歌”、“微軟”、“IBM”、和“蘋果”等,試問,哪一個是靠注冊“國飲”、“國電”來獲得品牌馳譽度的?商標的聲譽能像土地一般,可以由行政機關進行計劃分配和事前劃撥嗎?消費者心中的“國酒”是商標權人保證商標質量,培養(yǎng)品牌聲譽的結果。只要質量譽滿華夏,即使不用“國酒”二字,仍然在人們心目中擁有“國酒”地位。反之,即使使用了這二字,一但其質量和品牌聲譽無以擔負該稱謂時,消費者也此時也會拒絕購買這種逆向選擇的方式將其拉下神壇。此時又應由誰來為“國酒茅臺”商標注冊買單呢?第二, “國酒茅臺”商標注冊違反了商標法通過公有領域制度來保護經營者平等競爭的要求。注冊商標專用權是一種合法的壟斷,但任何一個主體都不能披上合法的外衣從事反競爭的非法行為。商標法保留公共領域機制,正式為了促進世家的公平競爭。商標法中類似這樣的制度很多,比如說很多國家法律明確規(guī)定“商品通用名稱”不能注冊,再比如說我國法律規(guī)定“縣級以上的地名”、“功能性的立體標志”都被禁止用作商標。商標法中這種“保留地”的存在,就是為經營者共享這些商標資源提供平等的機會和條件。如果將這些不可私有的標志壟斷的話,那要么會對其他人推廣商品造成困難,導致成本增加;要么會帶來披上合法外衣的非法壟斷,從而使商標法走向維護競爭的反面。“國酒茅臺”商標中的“國酒”顯然應作為任何人不可私有的公產來對待,否則注冊者勢必利用注冊登記的優(yōu)勢,壟斷體現產品質量的“國酒”語詞,來達到排擠競爭對手的目的。“競爭的存在是維持創(chuàng)新生命的血液”,一旦商標法允許“國酒茅臺”以事先注冊的方式來排除競爭,我們的商標制度就會變成在“創(chuàng)新之火上潑灑滅絕之水”的壞機制。因此,出于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的要求,“國酒”也不能和任何商標相連,更不能通過注冊被壟斷使用。第三, “國酒茅臺”商標注冊違反了商標原本屬于經驗的產物,而非邏輯設計結果的原理。商標作為一種社會和心理資產,它植根于消費者對商標和產品之間思想關聯的認知。但顯然,“國酒茅臺”是邏輯設計的結果,暫且不論茅臺是否達到了“國酒”的地位,就是酒產品亦有白酒、黃酒、果酒、啤酒、藥酒之分。即便承認其在白酒中有“國酒”的聲譽,但統而概之的“國酒茅臺”商標則掩蓋了其商譽僅限于一類商品的事實。雖然我們也承認馳名商標可以實行跨類保護,但這是建立在先馳名后才有禁止性保護的規(guī)定基礎上的。而且,這種保護往往是消極的,即在禁止馳名商標被淡化和被不當利用基礎上才成立。但“國酒茅臺”的商標注冊則是以其在某一種產品上的聲譽來涵蓋其從未經營之產品上的聲譽,更關鍵的是其是通過先前注冊壟斷覆蓋面更廣的“國酒”語言的方式,來積極地輻射到其他商品上。這種不以經驗為基礎,而是以邏輯設計為前提的做法,顯然有違商標法的原理。因為,商標專用權的范圍是以其使用的商品產生的商譽為限的,只是為了防止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和防止“搭便車”現象的發(fā)生,才有跨類禁止使用的規(guī)定。商標法作為鼓勵創(chuàng)新的法律之一,如果讓注冊者以事先注冊的方式,使其商標之商譽直達至其未曾涉及之領域,并賦予其積極的“國酒”的商譽,這種沒有經驗基礎的超前激勵,合理嗎?總之,不管從何視角看,“國酒茅臺”商標注冊都不具有正當性。為了避免類似現象的發(fā)生,筆者有以下幾點建議:第一, 商標法應從基本法的高度進一步明確不可注冊應保留在公有領域的要素范圍,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第二, 應進一步強化異議和撤銷制度,對這種違反了商標注冊絕對禁止條款的做法,任何人都可以提起異議和撤銷。第三, 應引入公益訴訟機制,允許特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對該種違反公共利益的商標注冊行為提起公益訴訟,且公益訴訟實行象征收費或免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還不允許和解。這樣才有利于使我國商標法中的公共領域保留機制切實地實現,使商標法在保護合法壟斷的同時又促進公平競爭。 新聞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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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我國有望成為“商標強國”
智庫(香港)集團2005年在香港注冊成立,是一家業(yè)務領域主要涵蓋知識產權與通訊科技兩方面的集團化公司,海外總部設在香港,與電訊運營商以及海外多家代理機構、律師事務所建立了長期穩(wěn)定的合作關系。智庫集團于2006年正式進入國內,國內總部設在北京,同時在廣州、成都、惠州、佛山、中山等多個城市有辦事處,旗下智立方知識產權是經國家工商總局核準,并由律師、代理人、知識產權顧問、商務顧問、品牌與企業(yè)管理規(guī)劃專家以及設計師共同組建而成的專業(yè)服務機構,負責為本土及周邊城市進行更加便捷的專業(yè)服務。